(资料图片)
1、 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员会第28次、30次及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员会第4次会议的三次审议,在5月30日下午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员会第4次会议上顺利获得通过。
2、 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共分八章五十条,第一章是总则,重点对艾滋病防治原则、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等作出规定;第二章是宣传教育,主要规定政府以及新闻、卫生、教育、人口计生等部门的宣教责任;第三章是预防与控制,从性传播、吸毒、母婴传播途径干预以及安全套推广等方面作出规定;第四章是监测与检测,着重强化监测内容、检测实验室建设、检测确证实名制、检测结果告知等内容;第五章是治疗与救助,包括艾滋病定点抗病毒治疗、医学随访、救助措施等;第六章是保障措施;第七章是法律责任;第八章是附则。 艾滋病防治工作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条例》的出台,将对广西区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标签: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