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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不安全身体接触要勇敢说不 检察官进课堂教中学男生女生防范性侵害 每日短讯
2023-03-16 19:03:55来源:北京青年报官网

正值青春期的未成年人容易对新鲜事物产生好奇而尝试一些冒险行为,从而成为侵害人或者被侵害人。3月15日下午,北京海淀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携手社工应邀走进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为初二年级学生带来一堂专属课,以男生、女生分堂授课的方式,结合司法实践,明确关于性侵害的法律规定,教会孩子们“面对不安全身体接触要勇敢说不”,警惕“以爱为名”的性侵害,明确“被侵害是侵害者的错”,引导学生辨别风险、远离侵害。

青春期是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在这个过程中,青少年会经历身体上的发育和心理上的转变,包括第二性征的出现和社会性交往的发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提出,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教育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指出,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青春期教育、性教育,使学生了解生理健康知识,提高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3月15日下午,海淀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联合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应邀走进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为初二年级学生带来一场别开生面的“青春探秘”之旅。此次授课以“揭秘青春,守护成长”为主题,依托“检察官社工双讲师”制度,以男生、女生分堂授课的方式,从青春期的生理发育、心理特点入手,帮助青少年了解自身在青春期中各方面的发展变化;同时结合司法实践,明确关于性侵害的法律规定,引导学生辨别风险、远离侵害。


(相关资料图)

在女生课堂,来自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的社工吴志娇首先以轻松诙谐的方式进行“破冰”,调动起同学们了解和认知的兴趣,随后从心理学、生理学的角度带领同学们认识青春期发生在自己身体特别是在性体征方面的不同,告诉大家“性是客观存在的”“青春期就是我们从孩子变成大人的过程”,提醒同学们与他人相处时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尊重他人的感受。

之后,海淀区检察院的李思瑶检察官有针对性地为同学们讲解关于性侵害的几大“误区”,从识别性侵害、防范性侵害、正确看待性侵害以及遭遇性侵害后维权方法四个方面,教会孩子们“面对不安全身体接触要勇敢说不”,警惕“以爱为名”的性侵害,明确“被侵害是侵害者的错”,结合具体案例进行释法说理,教会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减小被侵害的风险,以及遇到相关情况及时报警、保留证据的求助法则,树立青少年自我保护与法律意识。

在男生课堂,关于“男性是否也有可能会遭受性侵”讨论热烈而精彩。在社工王徐晖对青春期交往关系、身体权利等方面进行讲解后,引发了同学们的活跃思考。

海淀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田然介绍了近年来发生的犯罪嫌疑人通过现实、网络等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性侵害的案例,提示同学们“性侵害可能表现为多种手段”“两情相悦未必合法”“性侵加害者不一定都是陌生人”,引导同学们懂得法律是底线,更是保护自己的武器。

当前,未成年人在青春期触法的现象时有发生,究其背后成因,不止涉及到法律和社会问题,还要关注未成年个体在自我意识建立、人格塑造过程中是否得到正确的引导。此次授课,是检察官和社工共同精心研发“你好,青春期·男生女生课堂”的一次成功实践,在课堂上充分发挥出检察官和社工的各自优势,从不同的角度帮助未成年人正确认识和接纳青春期,“沉浸式”开展普法教育,在法治的轨道上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通讯员 李思瑶 田然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

编辑/朱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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